(一)辦理期程: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。
(二)各項計畫摘述如下:

1、2-1學校實施戶外教育:以「非偏遠地區學校」為補助
對象。計畫內涵可參考「教育部戶外教育資源平臺」
(https://outdoor.moe.edu.tw/)、中央政府或各地方
政府發展之路線等適合戶外教育辦理之場域,並應將
戶外教育融入部定課程或校訂課程辦理,經本市審查
核定後,每校以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)3萬元為原則,並
以6萬元為限。
2、2-2學校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:計畫內涵聚焦學校與
他校相互交流機會,具體規劃來訪學校合作共學機
制、安全風險管理機制。經國教署審查核定後,每校
最高補助35萬元,其中資本門經費以40%為限。
3、2-3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:課程規劃應重視
教師「教」(導引)與「學」(學生自主學習),以實施
跨區域(如跨直轄市、縣(市) 或同直轄市、縣(市)跨
越不同行政區)之自主學習課程,強調以學生自主規劃
為原則,並以2天1夜活動為優先。經國教署審查核定
後,每案補助3萬元,每校申請上限為4案。
(三)各項計畫請於113年4月3日(星期三)前繳交,繳交方式如
下說明:
1、2-1學校實施戶外教育:請繳交紙本計畫(含經費明細
表)核章正本1份,併同電子檔寄至五福國中黃聖楷助
理(hsm670630@gmail.com)彙辦。
2、2-2學校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及2-3學校辦理戶外教
育自主學習課程:請至「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
統」(https://teach.k12ea.gov.tw)線上申請。

四、檢附113學年度補助戶外教育計畫申請書、填報系統-學校
端操作手冊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