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112年教育部委託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製作「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」(含國小、國中及高中版本),請貴校積極宣導運用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27日教國署學字第113004018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宣導防治新興之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,提升學生對於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議題及相關處理因應措施之認知,教育部112年以「黃牛票券性剝削」、「網紅經濟性剝削」及「數位性別仇恨言論」議題,製作「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」,包括:海報、教學指引、教學簡報及摺頁。
三、旨揭文宣品請至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/校園性別暴力防治與處理/「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」/「我想跟學生、小孩談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」項下(https://reurl.cc/aLyN2l)下載運用。

四、依據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第18條第2項規定:「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,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。」爰請貴校利用課程教學相關會議宣導各領域教師,將文宣品融入課程教學,並請導師於班級活動、團體活動時間妥為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