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旨揭鑑定報名資格,須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者:
(一)設籍本市或現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六年級之學生。
(二)符合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」規定之學生。

二、報名日期:113年4月10日(星期三)至113年4月12日(星期五),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,逾時不予受理。
三、報名地點:高雄市立光華國民中學輔導室(高雄市前鎮區和平二路170號),電話:(07)7222622、7222623分機542、549。

四、本案報名相關訊息詳見簡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