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報名資格:凡就讀本市各國小二年級、四年級學生,由班級導師推薦或家長申請。

二、報名日期:自109年2月17日(星期一)起至2月18日(星期二)止,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。

三、報名方式可採團體報名或個別報名:
(一)團體報名:報考原就讀學校者,經各該班導師推薦或家長申請者,由各校統一造冊報名。
(二)個別報名:報考外校者,由家長逕向各校輔導處室報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