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《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》(2026年6月修正)
一、依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5年7月2日委台權教字第 1154130867號函暨本市府115年7月9日高市府社福字第 11503822300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應近年合理調整相關國內法規及指引陸續發布,該委員會配合修正2023年發布之《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 引》,並新增國內外相關案例,供各機關參酌及發展權責 相關指引,並督導所屬學校落實,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。
三、旨揭指引已公布於該委員會網站(網址:https://gov.tw /hqq),請自行下載參考運用。
附件
輔導室 2026/08/05 ~ 2026/09/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