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,說明如下:(一)團體項目分(北、中、南)區:自116年3月1日起辦理。(二)個人項目:自116年3月15日起辦理。(三)本比賽決賽整體辦理時間循往例為當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止(包括團體及個人項目),本學年度決賽確定日期及賽程將於116年1月15日前公告於本比賽官網,網址如說明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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