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愛的家長,您好:
中聯油脂公司供應之部分油品因檢出「苯駢芘」超標,引發社會關注。本校於115年6月曾購入少量福壽香油於副食及湯中提味。因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(消保會)將協助有使用問題油品的學校進行團體訴訟,本校將參與此次的團體訴訟。惟訴訟期程一向冗長,消費者可能須等候多年,且是否勝訴並無法知悉。請符合條件且有參與意願的家長與師長,詳閱以下權益說明與送件流程:
一、參與訴訟個人所需繳交資料:
1.團體訴訟請求人基本資料表_正本(附件1)及戶口名簿影本(含父母與請求學生)。
2.請求權讓與同意書_正本(附件2)。
3.未與業者達成和解切結書與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_正本(附件3)
消保會網址: https://www.cpat.org.tw/page/news/show.aspx?num=326
登發國小網址: https://www.df.kh.edu.tw/index.php?WebID=20
----------- 上述表件公告於消保會網站及登發國小校網首頁-------------
4.其他個人損害之證據資料影本(其他損害之證明文件例如診斷證明)。
【註】1.詳細說明請參閱注意事項(附件4)或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網站訊息。
2.參與訴訟師長需繳交身分證影本。
二、登發國小作業說明:
1.本案可參與之請求人為115年6月食用本校午餐之同學(含應屆畢業生)與師長。
2.因應學校需彙整資料及造冊等作業時間,本案收件截止日為115年10月14日(三)。
3.資料可拿至學校交給導師或學務處,或郵寄至登發國小學務處。
4.請求人需備妥資料(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、戶口名簿影本)再行繳交給學校。
資料不齊全者,恕無法受理。(資料表班級欄位請寫114學年度班級,勿填寫目前班級)
5.本案聯繫電話 07-3726033 # 30學務處 或# 43午餐執秘。
三、補充說明:
1.法定代理人可能是父、母、祖父、祖母、其他親人、寄養家庭...等。
2.申請表須附學生本人戶口名簿影本(其中若含有所有法定代理人資料則該張即可)。若與學生在不同戶口的法定代理人須另外附,也可以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3.申請表需由「所有」法定代理人簽名。
4.父母離異,法院判「單」一方為法定代理人,則由該方提供戶口名簿即可。
5.學生單獨寄戶口於友人家,可僅提供學生戶籍資料,友人資料不用,學生法定代理人戶口名簿影本依然要提供。
6.本訴訟案學校已委由消費者保護協會進行訴訟,家長無需出庭。
※附件(請於校網下載)
- 01-115年致癌沙拉油校園團體訴訟請求人基本資料表_728更新.pdf
- 02-115年致癌沙拉油校園團體訴訟讓與同意書_728更新.pdf
- 03-115年致癌沙拉油校園團體訴訟無與業者和解切結書_728更新.pdf
- 04-115致癌沙拉油校園團體訴訟注意事項.pdf
※ 文件請用A4單面、不要訂訂書針(可用迴紋針)、不要貼標籤,可文字補充於空白處或空白 A4 書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