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仁武區登發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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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
轉知衛生福利部「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」

主旨:

轉知衛生福利部「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」第三點、第六點及第五點附件1、附件4修正規定(如附件)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九月一日生效。

說明:

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5月14日衛部口字第1152060290C號函辦理。

附件
學生事務處 2026/05/20 ~ 2026/12/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