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10005399A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、客語文(以下簡稱閩客語 文)師資,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,落實閩客語文之 傳承,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,爰規劃旨揭認證 培訓計畫。
三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認證 培訓課程,請各校協助公告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 加。
四、111年度預計辦理10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,每梯次開課人數上限200名,每梯次培訓課程為36小時 (詳參附件1)。
五、111年度上半年預計辦理4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認證作業,每梯次開放報名名額為660名(詳參附件2)。
六、未來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,請各校依下列順序聘 用: (一)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(以下簡稱高中)教支人員完訓證明 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。 (二)具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、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 證書,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。 (三)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,惟受聘進入高中 端任教,須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(部分課程可抵免 時數)。
七、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,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 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曾弋軒小姐,連絡電話:(06)2133111分機192。信箱:elsa@gm2.nutn.edu. tw。